中文English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机构 > 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 > 机构职能

机构职责
  
  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。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。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政策,指导宅基地分配、使用、流转、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、用地标准、违法用地查处,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。
  
内设机构
     
  • 综合处
  • 经营体系处
  • 合作经济处
  • 社会化服务处
  • 宅基地管理处
  • 宅基地利用处
联系方式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

邮编:100125

电话:010-59193366